我国是世界文明古国,历史悠久,祖国医学源远流长,尤其解放以后,卫生工作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卫生队伍日益壮大。我国用占世界2%的卫生资源,解决了占世界人口22%的医疗、预防、保健任务,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无疑是与几百万医师的辛勤工作密不可分。
1998年6月2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它的制定和实施填补了我国医师立法的空白,这是卫生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促进和保障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医师的职业是神圣的,责任更是重大的。担负着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大职责。《医师法》第三条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尊重医师的劳动,在社会上树立医师的良好形象,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医的氛围,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中国医师协会建议设立医师协会“医师节”。在第二届理事会第3次常务理事会和第九次全国医师协会工作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设立医师协会“医师节”。“医师节”的时间拟定为每年的6月26日。拟定此日期的根据为:6月2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医师法》,没有《医师法》就没有医师协会。从2011年6月26日起,地方医师协会和医师们将在这一天进行义诊并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通过设立医师协会“医师节”,激励医师自尊、自爱、奋发向上,树医师队伍正气,更好的为人民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