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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预案(试行)》
行业新闻 | 2009/5/6 | 阅读次数:2367
锡卫应急〔2009〕5号
 
 
关于印发《无锡市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
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医管中心,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急救中心:
为有效防控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我局组织制定了《无锡市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无锡市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名单
2.无锡市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专家组名单
抄送:省卫生厅,市应急办,市农林局,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市(县)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无锡市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预案(试行)
为科学、规范和有效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无锡市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和专家组
为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确保有效应对和科学应对,成立无锡市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小组(见附件1)和无锡市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专家组(见附件2),负责指挥、协调和指导全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和专家组。
二、明确工作职责
1.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小组职责:统一指挥全市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制订预防控制预案;组织实施各项防控措施并督查落实情况;组建市级预防控制专家组,组织专家组开展防控指导和事件评估;及时向上级报告防控工作情况;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2.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专家组职责:负责全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评估、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及时提出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建议;对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开展事件评估,判断事件等级,提出决策建议;对承担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3.疾控机构工作职责:市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市(县)、区疾控中心及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组织病例(包括医学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下同)和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消毒、标本采集和检测、健康宣传教育等防控工作。各市(县)、区疾控中心负责辖区内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运送、疫点疫区消毒、健康宣传教育和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
4.医疗机构工作职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无锡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预案(试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在疾控机构组织、指导下,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疫点疫区消毒工作,开展辖区内居民的健康宣传教育,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等工作。
5.急救机构工作职责:规范转运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落实各项消毒和防护要求。
6.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职责:依法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三、疫情监测
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2007版)》,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常规监测工作。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市儿童医院、市三院要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规范监测工作,提高监测质量。各级疾控中心要做好聚集性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工作。疫情所在地疾控机构要根据疫情形势,按照上级机构指令,启动实施《技术指南》中《甲型H1N1流感应急监测方案》,开展流感样症状至肺炎不同程度疾病表现的病例监测。
四、疫情处置
各级疾控中心在接到疫情报后,立即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09版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南》)和省卫生厅《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协查追踪工作指南》要求,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包括病例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实施医学观察和疫点疫区消毒处理。
1.病例个案调查。按照《技术指南》中《甲型H1N1流感个案调查表》规定的内容、程序开展调查。
2.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按照《技术指南》中《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和管理》和《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协查追踪工作指南》规定的内容、程序开展调查。对二代密切接触者(即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的追踪调查以基本情况调查为主,并登记在案,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指令再采取医学观察等措施。
3.样本采集:按照《技术指南》中《甲型H1N1流感病例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指南(暂行)》规定的内容、程序进行。并根据疫情形势,按照上级机构有关指令调整采样要求和频率。
4.疫点疫区消毒处理、院感控制和个人防护:按照《技术指南》中《甲型H1N1流感消毒、院内感染控制和个人防护指南》规定的内容、程序进行。
5.分工与衔接:
(1)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和消毒处理工作由各市(县)、区疾控中心负责实施。
(2)各市(县)、区疾控中心在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凡遇重要疫情 (事件),须在初步了解情况后,于第一时间先电话后书面报告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接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会同当地疾控中心共同调查处理。
重要事件是指:各市(县)、区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局部范围内发生3例及以上相互传染或相关性病例;托幼机构、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病例;在华外籍人士发生病例。
(3)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样本采集和消毒处理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具体承担,由各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指导。
(4)病例诊疗机构的终末消毒和随时消毒由该医疗机构负责,指定专人实施。
6.资料管理和报告:各级疾控机构应按规定及时汇总分析和上报疫情调查处置信息,并提出防控措施建议。同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报告和信息发布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各级疾控机构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规范报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相关信息。要严格保密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任何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任何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信息。
六、应急队伍和应急值班制度
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各级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急救机构要成立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和应急处置队伍,配备应急车辆、现场处置装备和人员防护装备并确保完好。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应急队员保持通讯畅通。
七、物资储备
市和各市(县)、区疾控中心应规范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装备、消杀药械和健康宣传资料。市疾控中心还要根据上级机构要求,储备足量甲型H1N1流感应急检测相关技术、设备和试剂等。
八、人员培训
培训内容:防控预案及相关制度;甲型H1N1流感防治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与病史采集技能;诊断标准、疫情报告要求;消毒、隔离、防护基本技能和健康教育必备知识等。
培训分工: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培训市、市(县)区疾控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培训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医务人员的全员培训工作。
九、督导检查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有效应对、处置得当。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疾控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地区预案制订和实施、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督查。
十、预案修订
各地各单位在预案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卫生局,以便及时调整和修订本预案。
十一、预案制定参考文件
《人感染猪流感(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09版试行)》
《人感染猪流感(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
《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协查追踪工作指南》
《无锡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卫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附件1:
 
无锡市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杭兰生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笪学荣  市卫生局应急办主任、疾控处处长
张敬平  市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唐新龙  市卫生局应急办副主任
            周  健  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
何恩奇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王  泳  市卫生局疾控处科员
            陈恩品  市疾控中心应急办主任
            董美华  市疾控中心疾控部主任
       

附件2:
 
无锡市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专家组名单
 
组  长:张敬平  市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何恩奇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林玉娣  市疾控中心调研员、主任医师
董美华  市疾控中心疾控部主任、主任医师
            钱燕华  市疾控中心疾控部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缪小兰  市疾控中心疾控部主任医师
            沈  元  市疾控中心公卫部副主任医师
凌  霞  市疾控中心检验部副主任技师
            尤凤兴  市疾控中心检验部主任技师
            陆向东  江阴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葛  备  江阴市疾控中心传染病控制消毒杀虫所所长
邹伟飞  宜兴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谭文文  宜兴市疾控中心防疫科科长
孙凤妹  锡山区疾控中心流病科科长
朱剑融  惠山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刘俊华  滨湖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杨俊莹  崇安区疾控中心主任
蔡琴芬  南长区疾控中心防疫科科长
龚玲芬  北塘区疾控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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